中国传统家教的观念中,“棍棒底下出孝子”和“不打不成器”影响深远。面对如今赏识教育、快乐教育等新理念的冲击,许多父母陷入了困惑:打,怕过度伤害;不打,又怕教育无效。英国和美国的法律明确禁止父母殴打孩子,而韩国的法律却允许。究竟该不该打孩子呢?
许多孩子作为独生子女,被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众星捧月般宠爱。他们往往在无忧无虑中成长,对生活中的艰辛知之甚少。在这种环境下,孩子一旦犯错,即使母亲有时心生怒意,也往往会因为爷爷奶奶的袒护而未能得到教训。有些孩子变得任性、专横,稍有不悦便与父母争吵,无法承受批评。
古语有云:“养不教,父之过。”在现代家庭,教育孩子的责任不仅落在父亲身上,母亲也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了让孩子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中立足,父母们绞尽脑汁,各显神通。当孩子犯错且批评教育无效,或者明知错误却屡教不改时,父母可能会忍不住采取体罚,希望孩子能改正错误,明白承担责任的重要性。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朱家雄认为,完美的父母绝对不打孩子,但这样的父母并不存在。关键不在于能否打孩子,而在于如何打。打孩子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是适度原则。体罚孩子时,一定要掌握分寸。常言道,“常骂不惊,常打不怕”。若父母经常打孩子,孩子可能会习惯并渐渐对挨打持无所谓态度,结果可能导致孩子养成顽固反抗精神和暴力倾向。例如,我的一位同事的儿子逃学、沉迷于网吧,同事无奈只能频繁体罚。但这样做不仅无效,还使孩子变本加厉,最终可能心理健康受到影响。
建议父母在惩罚时避免使用工具,用手适度打孩子的屁股即可。单纯的体罚并不能教育孩子,反而可能引起不良心理和偏差行为。
其次是及时原则。最好在孩子发生不良行为时立即惩罚,因为在他们心中,事情的发生和结果是有密切关联的。如果几天后再惩罚或累积多件事一起惩罚,孩子可能不明甚至不清楚自己为何受罚。父母应及时处罚并明确指出错误和后果。
再次是隐蔽原则。传统的当众教子的方式已经过时。要注意打孩子的场所,避免在公共场合或外人面前惩罚孩子。孩子有自尊心,当众批评会伤害他们的自尊。胡适的母亲便是教育孩子的典范,她从不在人前打孩子。
打完孩子后应给予爱抚和讲道理,让孩子明白父母是为了他们好。当孩子受到惩罚改正错误后,父母应肯定他们的行为,避免让他们感到被冷落。要让孩子明白,受罚不是因为他们是坏孩子,而是因为他们做错了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教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