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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洋被执行人名单是什么意思(蔡洋洋霍靖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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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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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洋洋霍靖煊关系

2019年3月4日杨洋首次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该官司是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起诉杨洋违约,因为杨洋并没有按照协议出演电视剧《轩辕剑之汉之云》,造成了剧方损失,据此索赔2000万,杨洋方败诉后并未履行索赔。大家都知道,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名单,如果这件事按照这个发展下去,杨洋未来的发展将会受到很多的限制。
消息曝出后,有媒体向杨洋方面求证,对方表示,这单官司已经通过律师提出执行异议。虽然提出了执行异议,但是也可以看出,杨洋被列入执行名单已成事实。这件事也引发了很多的讨论,很多杨洋的粉丝表示“既然已经提出异议,就静待异议结果,而且《汉之云》这部剧的问题本来就很大,当初还涉及到了民族问题,不拍是正常的,艺人接戏的时候又看不到全部的剧本”。
其实杨洋自从出道以来一直很低调温和,在外一向是谦逊有礼,不论是对待同行的艺人还是粉丝们都很有礼貌,在娱乐圈也备受大家的称赞。相反,《汉之云》这部剧当初就备受吐槽,最为重要的是涉及到的民族问题让网友们接受不了,最后这部剧也是成功扑街。虽然艺人违约的确该赔款,杨洋在签了合约之后再违约的确不对,但是双方完全可以私下解决,眼下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这番操作难保不会让人以为是借着杨洋的名头来捞一笔。
在这个事件中,有网友在企查查上发现,杨洋对外控股的企业有5家,担任法人的企业有5家,另外对外投资有6家,在外还任职一家企业。这也就说明,就算杨洋不接新戏也有大笔的收入,只需要坐在家中等着分红就好,网友们纷纷感叹“真是隐形富豪,杨洋果然低调”!但是,如果在这件事中,杨洋提出异议失败的话,也就说明这些企业都将会遭受巨大的影响。
其实往往越是高热度的明星往往越容易招惹上麻烦。这件事后续如何就让我们静观其变吧,希望这件事对杨洋的演绎生涯不要有什么影响才好。你们怎么看呢?

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一、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1、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情况如下: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二、法院被执行人和与失信被执行人有什么区别
1、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
2、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而被执行人,在被执行完毕后,就和一般人相同了,并无上述失信人员要承担的失信后果。

失信被执行人撤销后有什么影响对征信影响是非常大的!

      影视明星杨洋涉嫌经济案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新闻传遍全网,让不少人第一次知道了这个名词,一旦被起诉到法院,判决后有能力还款拒不执行的话,有可能被纳入到名单内,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影响。那么失信被执行人撤销后有什么影响?
一、失信被执行人撤销条件
      意味着失信被执行人如果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人民法院会从名单内撤销。
二、失信被执行人撤销后还有什么影响?
      一旦从名单内撤销,表示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从黑名单内退出了,但是并不代表没有记录。
1、法院记录
      关于此案件的全部内容法院内部都有相关文件,但是社会上是无法查询到,如果还涉嫌了经济案件被起诉,又可以重新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内。
2、央行征信
      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会不会影响个人征信报告,可以这么说,肯定是有影响的,因为曾经逾期过,就算还款了,也会留下逾期记录,只是会显示已经履行还款义务。
      总而言之,对于个人信用的影响是很大的,至于会不会影响买房贷款、办信用卡,则要根据还款的时间、逾期金额、银行风控等因素决定。

失信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失信被执行人的后果为,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被执行人啥意思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未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
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与申请执行人相对的,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的胜诉方是申请执行人,败诉方为被执行人,或者有负担的一方为被执行人,另一方为申请执行人,如果一方按法院判决履行了,就不会申请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负责执行的法院可以委托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地的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
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
1、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
2、被执行人,在被执行完毕后,就和一般人相同了,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

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就相当于向全社会宣布这个人是不诚信的“老赖”。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在申请银行贷款、乘坐飞机软卧、高消费等方方面面都受到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怎么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消除有这些办法可以试试!

      相比银行征信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后果更严重,之前娱乐明星杨洋就涉嫌经济案件,曾一度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对于明星而言,经常要坐飞机、住酒店,一旦成为失信人,一些高消费行为都无法进行,所以影响是非常大的。那么怎么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消除?今天我们来简单了解一下。
一、法院有规定以下情况不能被列入名单内
      1、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2、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3、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
      4、确实因为客观原因很长一段时间都无力偿还的;
      符合以上情况的,人民法院应该在3个工作内撤销信息。
二、提前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已经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
      2、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并且履行完毕的;
      3、债权人书面申请撤销失信人信息的,人民法院会审查;
      4、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总而言之,有很多种情况可以消除不良信息,如果你发现案件有误,存在问题的话,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法院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审查。

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意味着什么

法律分析:被法院拉入黑名单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被执行人一般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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