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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芸瑶案逃回中国的人最后啥结果?打人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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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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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芸瑶案逃回中国的人啥结果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翟芸瑶案逃回中国的人的结果是会被列入黑名单,不能出国。涉案的12名中国留学生当中目前已有数人逃回中国,逃走也躲不过检查官的起诉,被告如不出庭就会被列入黑名单,十年后回来,也会因为上了黑名单而在机场被抓。翟芸瑶案是因为争风吃醋。中国留学生翟芸瑶和章鑫磊纠集一伙人对受害者进行了长达七个小时的围殴和凌辱。涉案学生随后被逮捕并受审。

打人留学生家长被捕 争风吃醋至于吗

  美国司法程序冗长,开过庭了,但还没有判决。  12名中国学生在美虐待同胞一案,6月上旬,洛杉矶波莫纳高等开庭审理。案被害者刘怡然(音译)当庭控诉中国留学生翟芸瑶、章鑫磊(音译)和杨雨涵(音译)等3名被告对她的残暴虐待行为,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翟芸瑶等人被控、折磨等多项罪名,最高可能被判终身监禁。  本案涉案者众多,且都是中国留学生。除了已经抓捕归案的6名被告外,还有几名涉案留学生目前在逃或者已经回国。被捕的6人当中,翟芸瑶、章鑫磊、杨雨涵已经成年,3人因为“未成年”,警方没有透露他们的姓名。  据本案被告方代理律师邓洪介绍,这起案件在3月28日和30日共发生两次。第一次共有4人涉案,嫌犯除围殴外还用烟头将受害者之一麦嘉怡烫伤。后一次涉案人共有12人,都是在核桃高中就读的中国留学生,且大多数都是女生,而原告之一的刘怡然就是在当天被折磨达5小时之久。  据刘怡然在庭上回忆,当天第一现场是在一个茶餐厅门前,涉案嫌犯要求刘怡然跪在地上达20分钟,对其扇耳光,反复殴打。随后又将刘带到附近的罗兰岗公园,在那里12名学生对刘拳打脚踢,剃掉她的头发逼其吃掉,扒掉她的衣服拍照,用打火机点燃头发,强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甚至用烟头烫伤,手段之残,令人发指。  起因男女朋友在感情问题上争风吃醋。  这起令人震惊的留学生之间的虐待折磨事件,起因竟然只是同学间在感情问题上的争风吃醋。刘怡然在证词中表示,嫌犯翟芸瑶一年前就打过她,事发当晚小学同学陆婉清约她出来“商量事”的时候,刘怡然已有预感又要被翟芸瑶一伙人“教训”。尽管她带上一男性朋友以防不测,但之后被翟芸瑶支开。  据核桃高中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出生在上海的翟芸瑶13岁就来到美国读书,而且有艺术特长,就读该校才艺班,是校园内的一位风云人物。而且翟芸瑶平时颇有大姐大的做派,经常动手教训不听话的同学。而本案的起因就是因为翟芸瑶和多名男生拍摄亲密照,结果引起了男女间的争风吃醋。  刘怡然在当天被折磨5小时后,还被翟芸瑶要求送3名参与殴打的犯罪嫌疑人回家。翟芸瑶等人担心受害人,胁迫刘怡然向谎称是男性朋友殴打了她,声称如果刘配合说谎,她们一帮女孩都会为她作证,否则她不仅没有证人,还会受到更多的皮肉之苦。刘怡然回家向监护人哭诉惨痛遭遇后,决定。  丑闻一家长涉嫌事后贿赂证人被捕。  据知情者透露,无论是翟芸瑶还是章鑫磊,被捕后第一次出庭时完全手足无措。当检方告知翟、章等嫌犯面临、折磨等多项重罪起诉时,两人濒临崩溃。  翟芸瑶的代理律师邓洪表示,法庭在第一次过堂时就提出了高达万美元的保释金,还把翟芸瑶护照收走,以防她逃回中国。如此高的保释金在类似案件中极其罕见,显示对案件的高度重视。据悉,涉案的12名中国留学生当中目前已有数人逃回中国,但邓洪表示,被告如不出庭就会被列入黑名单,只要一返回美国,就会被捕。  当地时间18日,本案将继续开庭审理。邓洪表示,鉴于原告在法庭上陈述的与之前在警局备案时的证词有出入,将为被告做无罪辩护。邓洪重申,不排除与检方谈判后建议被告认罪的可能性。“这个案子快则四五个月,慢则需要一年多。”  值得一提的是,6名被告留学生当中的一名学生家长事发后因涉嫌贿赂证人被捕,可能被起诉行贿和妨碍司法公正罪。南加州法律人士表示,中国学生家长千万不能用自以为是的“小聪明”来解决问题,那样很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律师可判“终身监禁”  尽管是出于争风吃醋而引发的案件,但这起案的几名被告人或将面临“终身监禁”的严重后果。  美媒援引此案律师邓洪的转述称,被告人翟某直到4月出庭时还没弄清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在她看来这不过是在校园司空见惯的学生恶作剧或打架之类的小事,被发现后最多是被训斥一顿或者是记过,连开除学籍都轮不到,更谈不上被警方逮捕,还要坐牢,甚至是“终身监禁”。  律师表示,这凸显了中国留学生对美国法律的无知。  根据加州法律,“酷刑折磨”是一项重罪,对酷刑的惩罚是判处终身监禁,并处最高1万美元罚金。  酷刑罪的定义是对别人身体造成极大伤害;并且为了报复、勒索或者其他任何目的而虐待、故意对别人施加残或者极端的折磨。  据了解,如果最终认定其中几名被告人是“未成年人”,对其的处罚或许会稍微轻些,但如果确认是成年人,则将面临严重处罚。  ,几名家长表示,此案中动手的都是女生,男生只在一旁看热闹,另一被告人张某只是开车。但根据加州刑法,开车、望风的从犯也同罪并处,所有犯罪人都承担最重的惩罚。

未成年女生因校园欺凌被判刑,校园监管是否也有责任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9月4日报道14名女学生皆因校园欺凌被判刑,其中最重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轻的行政处罚。为了帮助这14名校园“小霸王”们顺利回归校园,通州法院开展了“运河启航计划”之未成年犯少年课堂活动,联合通州某学校,共同对14名罪错少年进行为期一周的法制教育。这14名女孩是某教育学院的学生,还有二年就要毕业了,这些人中平均17岁,最小15岁,法院以强制侮辱罪判罚。我留意到新闻用的词是“罪错少年”,而非以前认知里的“少年犯”。
我看到对这14名罪错少年进行的是“为期一周”的法制教育。
我还重点留意到“这14名女孩是某教育学院的学生”。
教育学院不应该是培养教师的院校吗?教育学院怎么会有未成年女生?这样的学生能培养出来当老师吗?为期一周的法制教育有用吗?她们是不是“少年犯”?
因为家有同龄女儿,将来有一天也会住集体宿舍,过校园生活,比较关注校园霸凌方面的话题。因为怕她会被欺侮,也担心她会欺侮别人。关于校园霸凌,我历来的观点都是打人的和被打的都不是好孩子!
我想表达的观点之一是对校园欺凌应该零容忍。未成年女生因校园欺凌被判刑,最应该问责的是他们的父母;如果是同一所学校的14名学生,那就是校风问题,校园监管有责任。
2013年,山东艺术设计学校就有一个16岁的女生小雨(化名)被室友殴打4小时,上了新闻。北京这14名犯“强制侮辱罪”的未成年少女想来也是因为对同学实施了暴力。事件发生后,都有问责“校园监管”的声音。
2016年,中国在美留学生酷刑绑架案3名主犯翟芸瑶、章鑫磊和杨玉菡分别被判13年、6年和10年刑期。事件发生后,极少听到对美国“校园监管”的问责。
这大概是因为,2015年4月,美国各州都通过了反霸凌法,在刑法上对实施暴力欺凌的犯罪主体判刑很重。美国法律将打人、吐口水、推搡、拍裸照,甚至精神贬低等行为都等定性为霸凌。情节严重者会被学校开除;对有些行为恶劣的惯犯学生,无论是否满18岁,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留学生绑架案主犯如果要问责学校,是否要追溯到这些女生的幼儿园、小学甚至中学?是怎么培养出来这样的学生一路升学的?孩子出了事,都“归罪于外”、归罪于学校,是对学校、对老师最大的不公。要归罪,要问责,最该归罪和问责的是他们的父母,不应该把他们生出来。
在北美,家庭、学校、社会对校园霸凌是零容忍。从幼儿园开始,学校就反复强调学生的正确的行为规范。在校期间,同学之间是身体零接触(no touch)。孩子学习不好,学校一般不会找家长,但孩子如果行为失当,比如和同学不友善相处、主动触碰同学身体、说了不友好的话等等,学校一定会给家长写通知、约见家长。小学时,学生们就很明确地知道什么行为属于霸凌。不止是打骂同学属于霸凌行为,甚至冷落同学都属于此范围。比如两个孩子正在玩游戏,第三个孩子要求加入,如果这个游戏不是只能由两个人玩的,那么就不得拒绝第三个孩子,否则就属于霸凌。学生一旦投诉说被霸凌,校长、老师都会高度重视,一定会调查、处理,约谈欺负人的学生家长。处理结果可能达不到受害家长的要求,但校方绝不会让受害家长息事宁人。
我想表达的观点二是我们对未成年人犯罪太过宽容了。
“判刑后女生们都表示很想回学校继续学业,学校也表示愿意接收,但要看表现,要签订协议……”情节严重的,难道不应该开除永不录用吗?所谓杀一儆百。
季羡林先生在90岁左右时说根据我的观察,坏人,同一切有毒的动植物一样,是并不知道自己是坏人的,是毒物的。根据我的观察,我还发现,坏人是不会改好的。
没有对别人生命和人格的尊重、没有对法律法规和制度敬畏心的学生,是不可能教育好的,校园监管也起不了作用。
目光炯炯聊职场,内心温暖谈人生 【丁是丁】ID:dsd555555

留美生凌虐女同学事件到底判刑了没有后续情况到底什么样

中新网9月10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中国留学生绑架、折磨、霸凌案3名被告翟芸瑶、章鑫磊和杨玉菡9日出庭,检辩双方就认罪协议交换了意见。法官根据双方的意见,将下次开庭定在10月28日,届时双方将商讨是签署认罪协议,还是进入60天的陪审团诉讼程序。
  律师邓洪在法庭外表示,翟芸瑶母亲的赴美签证曾遭到拒签,在辩护律师的努力争取下,才得以在这次庭审前赶到美国。
  杨玉菡辩护律师方庭(Rayford
Fountain)表示,检辩双方目前准备就翟张杨案达成认罪协议,但辩方的底线是检方撤销酷刑罪(Torture),因为该项罪名一旦成立,3名被告就
将面临终身监禁危险,不像绑架罪最多15年。他希望此案能以霸凌罪定案,这样翟张杨只需要在狱中度过几年就可以出来了。
  但邓律师坦承,打掉“酷刑罪”不太容易,因为对受害人长达7个小时的折磨已经构成了酷刑罪,现在就看检方是否愿意撤销这项指控来换取双方的认罪协议。邓表示,打掉酷刑罪是辩方的下策,上策是酷刑罪和绑架罪一并打掉,只留下霸凌罪。
  邓洪比照此案的几名未成年被告从轻发落的案例,认为所谓的“未成年”和本案的3名主犯年龄也就差3个月而已,为何那几个人可以高高抬起、轻轻放下,而对这3人就一定要终身监禁呢?(高睿)

翟芸瑶案是谁贿赂法官

被告父亲。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在翟芸瑶案中,该案件是一个留学生绑架案件,原告是章鑫磊和翟芸瑶,被告是杨玉菡,在最终的受审环节中,被告杨玉菡的父亲贿赂法官,以此来获取法官的偏袒。

美国的学校是怎么处理校园欺凌的

  美国是最早开始研究校园欺凌问题的国家之一,从六十多年前起就开始研究相关现象和问题,立足于解决策略,并从法律层面给出可靠的依据和保障。其中1994年国会通过的《学校安全法案》(Safe Schools Act of 1994)和《学校禁枪法案》(Gun-Free Schools Act of 1994)就是两项非常重要的法案,前者规定联邦政府每年需拨专款用于地方学区以帮助学区实现安全管理,而后者配合规定了联邦拨款的申请条件,要求学校对持有武器和违反法律的学生实施停学一年的惩罚,学校执行状况直接关系到是否能够领取联邦政府的援助资金等。如今,美国防控校园欺凌的学校安全法律已相当完善,包括从禁枪、风险评估、联邦拨款再到公开学校安全状况,由政府和学校共同承担安全管理的责任等。
  相比美国法律对校园欺凌的严刑酷法,目前中国法律对施暴孩子的行为要包容的多,尤其是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处理过轻。按目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满14周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所以一旦校园欺凌发生,只能由学校和家长解决,但学校又缺乏有效的惩戒方式,有时当事人甚至能用钱来摆平。难怪在美国被判入狱后章鑫磊的父亲在面对纽约时报采访时,会认为在美国违法的“校园欺凌”只是孩子间的小打小闹,打完气就消了,他还抱怨美国法律对章鑫磊判得太重,是对美国法律不了解而输了官司等,这一反应不过是国内目前对校园欺凌现象整体缺乏重视的一个缩影而已。
  据报道,目前中国校园欺凌十分严重。根据北大公共卫生学院、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的研究员乔毅娟等人的调查,在1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随机抽取187328名学生中,发现有66.1%的男生和48.8%的女生遭受一种及以上的欺侮,其中被恶意取笑是学生中最常见的欺侮行为,报告率为43.2%,为性欺侮,报告率为27.0%。除学术机构的研究数据外,目前全国范围内的系统数据统计缺乏,也就是说,整个中国社会对校园欺凌的关注和研究还远远滞后。

中国留学生施虐同学案是怎么回事

在2015年3月30日,在面对一些常见于中学女孩间的口角纠纷时,主犯翟芸瑶伙同她的朋友们,采取了自认为合理的手段
  一下车,十几名女孩便开始对刘怡然拳打脚踢。陆婉清和Olivia抓住刘的双臂,杨玉菡扒光刘的衣裤,之后用烟头烫伤刘的乳头;另一名女孩毕嘉泽还想用打火机点燃刘的头发,但因刘的身上被泼了冷水,才没有被点燃。
  翟芸瑶告诉章鑫磊回家取剪子,回来后交给一群女孩把刘怡然的头发剪掉,还命令她把头发捡起来吃掉;有的女孩还抓住她的头发把她按在地上吃沙子,憋得她喘不过气来,头晕目眩;还有的女孩用手机拍下了刘的狼狈相,其中包括她吃头发和赤身裸体的照片。整个折磨过程长达5小时,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刘怡然被打得遍体鳞伤,脸部淤青肿胀,双脚站不稳。女孩们担心受害人报警,还胁迫刘怡然嫁祸于人,向警察谎称是被其男性友人殴打的,声称若不如此,刘还会受到更加残暴的皮肉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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