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5年9月,郭美美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2019年7月,郭美美刑满释放。2021年4月16日,郭美美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检察院批捕。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规定于我国《刑罚》第一百四十四条,条文明确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据警方通报,郭美美制售的“减肥药”添加了“西布曲明”的违禁成分,会对身体造成伤害。警方在其生产和销售窝点查获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涉案金额达5000万余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郭美美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的刑罚。
,郭美美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累犯的构成要件,对“二进宫”的判刑会加重处罚。
,郭美美二进宫可能会面临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郭美美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批捕的事实,深刻说明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公正,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职位高低,名声多大,只要违了法,不能存有任何侥幸心理,肯定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正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