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的证件有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
双方都需要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双方每人一份,离婚登记处一份,2张2寸近期的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离婚手续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8、颁发离婚证。
离婚的原因
1、心理失衡
当一方觉得自己在婚姻中承担了更多责任时,往往会内心不平衡,怨恨就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导致婚姻破裂。夫妻不仅要学会有效沟通,还应多站在对方角度看问题,这样才能享受平等和谐的关系。
2、后悔结婚
不论哪个年龄段,都有夫妻把感情破裂归咎于没有为婚姻生活做好准备。20多岁的夫妻离婚率最高,其中近一半在结婚10年内离婚,结婚4~8年离婚的人最多。
以上内容参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离婚具体需要的手续及证件如下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1、离婚需要的材料要准备的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起诉离婚准备的证据材料有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离婚原则上要提供如下几种证件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且协议离婚,还需要去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即可,符合条件的就会办理。起诉离婚,应当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价起诉状,法院经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第一款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